国史院编修

历史官职

见“国史院”。

词语分解

  • 国史的解释 1.原指当代人修纂的本朝实录和本朝历史,后泛指一个朝代的历史。后汉书·班固传:“既而有人上书 显宗 ,告 固 私改作国史者,有詔下郡,收 固 繫 京兆 狱。” 晋 杜预 <春秋经传集解>序:“诸侯亦各有国史。” 唐 司空图 商山诗之一:“国史数行犹有志,只将谈笑继英尘。” 田北湖 论文章源流:“国史者,君民比并之史。”2.国之史官。诗大序:“国史明乎得失之迹,伤人伦之废,哀刑政之苛,吟咏情性,
  • 编修的解释 古代史官之一,宋代设编修官修国史实录、会要等,明清翰林院设编修,并无实质职务

历史官职推荐:提点醴泉观

宋朝宫观官名。以武臣未至横行使臣和内侍两省押班者充任,掌点检本观官物,月终签押簿历。参见“宫观官”。

关注微信公众号:词典网,查询回复:国史院编修历史

公众号
纠错

猜你喜欢

相关推荐

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
m.CiDianWan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