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事官

历史官职

奏事官怎么写好看

奏事官怎么写好看

官名。金朝枢密院置,掌承受、传宣圣旨,有必须奏请皇帝裁夺之事,则入殿上章题奏,参与省院议事,记所议之事立为“检目”呈复。须赴尚书省议论之事,议论既定,由奏事官与省左右司官共同拟奏,呈复相臣。


官名。金置,属枢院。源于宋代。其职掌有三:一为承受圣旨。系由皇帝单独召见,宣授旨意。退后可向下传达旨意或与近侍局批写。二为奏事。有必须请皇帝裁夺之事,入殿上章题奏,退后须立文字为据,称为“检目”。三是为省院议事作检目或拟奏。尚书省与枢密院在殿上议事时,奏事官在旁默记,议定归院后,立检目呈覆。枢密院赴尚书省议论之事,议定后由奏事官与尚书省的左右官共同拟奏,呈覆宰相,再由左右司官上奏皇帝。

词语分解

  • 奏事官的解释 1.地方上派遣入朝奏事的官员。资治通鉴·唐武宗会昌四年:“ 李德裕 奏: 镇州 奏事官 高迪 密陈意见二事。” 胡三省 注:“方镇遣牙职入奏事,因谓之奏事官。”2.在朝廷接递奏章的官员。再生缘第七一回:“早有奏事官双手接捧本章,呈於龙案。”
  • 奏事的解释 1.向皇帝陈述事情。史记·汲郑列传:“上尝坐武帐中, 黯 前奏事。” 宋 沉括 梦溪笔谈·谬误:“ 黄宗旦 晚年病目,每奏事,先具奏目,成诵於口。”2.指向丞相陈述事情。史记·张丞相列传:“ 魏丞相 相 者, 济阴 人也。以文吏至丞相。其人好武,皆令诸吏带剑,带剑前奏事。” 宋 孔平仲 孔氏杂说:“白事丞相,亦可谓之奏事。魏相传‘带剑奏事’是也。”3.向皇帝奏陈的事情。史记·秦始皇本纪:“宦
  • 官的字典解释 官 guān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官吏

历史官职推荐:中校尉

官名。北魏置,陆陵成自此职迁河间太守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 官名。北魏置,为从九品上武职。见魏书·官氏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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