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官职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。其下设有副催长、委署催长等。
①官名。春秋楚置,掌一县之政令。左传·昭公十一年: “楚子城陈、蔡,不羹。使弃疾为蔡公。”宋朝会要: “周衰,六国置县邑,其长”“楚曰公曰尹”。一说为爵名,即楚县大夫之僭称。左传·宣公十一年: “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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