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尚书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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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尚书事怎么写好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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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为职名,始于东汉。当时政令、政务总于尚书台太傅太尉大将军等加此名始得总知国事,综理政务,成为真宰相、晋、南北朝多以公卿重者居之,总领尚书省政务,凡重号将军刺史,皆得命曹授用,位在三公上。或以二人以上并录、参录,又有录尚书六条、尚书七条事等名义。南朝武帝孝建中,不欲威权外假,遂省。其置省无常。南齐始单,成为正式官号,为尚书省长官。梁、以其威权过重,常缺不授。北魏北齐亦定为官号,为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仆射为其副贰,职权甚重。初曾拟授重臣。录副奏折 档案名称。即奏折的抄件。参见“奏折”。

词语分解

  • 录的解释 录 (録) ù 记载,抄写:记录。载录。抄录。录供。 记载言行或事物的书册:语录。目录。回忆录。 采取,任用:录取。收录。录用。甄录(经审查鉴别而任用)。 笔画数:; 部首:彐; 笔顺编号:
  • 事的解释 事 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 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 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事了。 办法:光着急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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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“恤品路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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